「開光入神」是道家對神像、法器、聖物啟用的核心科儀。並非每一件物品都能或都需要開光 ── 須具備「可為神靈居所」的形相與屬性,方為開光對象。本篇詳列各類需要開光入神之物,以及其科儀重點。

一、神像類
神像為神靈於人間之「具體居所」。土地公、媽祖、關聖帝君、財神、觀音菩薩、玄天上帝、呂祖、黃大仙等,凡新請、新製、新雕之神像,皆必須開光,經由點睛、入神、認主三個關鍵步驟,神像方能受供。
神像開光科儀重點
- 擇日:依神祇屬性、迎神方位、信主八字三合擇吉。
- 淨壇:以清水、檀香、淨符,淨化神像與壇場氣場。
- 啟請:師父啟壇誦經,迎請該神祇尊駕降臨。
- 點睛:以硃砂朱筆,點開神像眼、耳、口、鼻、心、手、足七處,啟其感應之能。
- 入神:誦入神咒,迎神入像。
- 認主:報主家姓名、地址、生辰,使神靈知所護佑。
- 回向:迴向功德,圓滿科儀。
二、法器類

法器為法師、命理師、風水師執業之工具。常見如:桃木劍、令牌、八卦鏡、羅盤、銅鈴、法印、五帝錢、雷擊木等。法器若未經開光,僅是有形之物,無法承載咒力、引動感應。
常見法器開光要點
- 桃木劍:斬煞驅邪,須於陽氣最盛之時啟用。
- 八卦鏡:化煞反沖,須開光後方有反射煞氣之效。詳見 八卦鏡開光。
- 羅盤:風水師查方位之器,開光後方能感應氣場。
- 令牌:召請神將之用,須有正統法脈方能啟動。
三、供奉類
佛像、神像、祖先牌位、香爐、燭台、淨水杯、供盤等,凡置於神龕、供桌之上的供奉用品,皆須先經淨化開光,方可上桌奉敬。否則氣場不淨,反而妨礙供奉感應。
四、風水擺件類

貔貅、金蟾、聚寶盆、泰山石敢當、麒麟、龍龜、五帝錢、文昌塔等風水擺件,於民俗中皆有特定的招財、鎮宅、化煞、招貴之作用。但這些「作用」並非物品自帶,而是透過開光啟其靈用、認其主人而生效。
未開光的風水擺件,等同精緻的工藝品,擺於家中僅有裝飾意義,並無風水之效。詳見 貔貅開光。
五、特殊啟用類
道場器具、壇場用品、新製聖物、傳承法器、家族法物等,皆須以完整科儀啟用。特別是傳承自先輩的法物,因換主、長期未用,須重新開光認主,方能再續其靈。
開光禁忌與注意事項
- 送物前請以乾淨布料包裹,勿以塑膠袋直接裝;
- 女性生理期、家中有喪事期間,暫不適合送物開光;
- 物品需提供「主家姓名、地址、生辰八字」三項,供入神認主之用;
- 開光後請以恭敬之心安座供奉,勿置於浴廁、臥室床下、雜物堆中;
- 若物品破損、跌落、嚴重污穢,須通知師父判斷是否須重新處理。
「開光不是儀式表演,而是請神入物的莊嚴之事。每一道科儀,皆關乎神明感應與物品靈用。」── 陳法齊師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