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篇文章我們從本質上講過開光與加持,本篇則進一步整理為「四面向對照表」,協助您一眼分辨。如果您正準備請物、送物,請務必先看完本篇,避免誤將神像當成水晶來加持、或將水晶當成神像來開光。

四面向對照
| 面向 | 開光 | 加持 |
|---|---|---|
| 對象 | 神像、法器、供奉聖物、風水擺件 | 水晶、玉石、佛珠、平安符、車掛、文昌筆 |
| 目的 | 啟靈入神 ── 請神明駐物 | 祝福護佑 ── 賜福於物 |
| 儀式 | 正式科儀:擇日、啟壇、淨化、點睛、入神、認主、回向 | 彈性科儀:淨化、誦咒、香花燈水、心法灌注 |
| 使用情境 | 安座供奉、定期上香 | 隨身佩戴、隨車懸掛、置於書桌 |
| 週期 | 一次性,長久有效(除非犯沖、毀損) | 建議每年重持,事件後可提早 |
| 供養金 | 較高,依科儀規模、神祇規格而定 | 較彈性,依物品數量、加持類型而定 |
常見誤解一:「開光加持」是同一個科儀
坊間商家常將四字連用以求順口,實則為兩個獨立的科儀概念。請物時若聽到「我們的水晶已經開光加持過了」,可進一步詢問:「是哪位師父?哪個法脈?用的是什麼科儀?」便可判斷是否為認真之言。
常見誤解二:水晶也可以開光
於道家正統科儀中,水晶並非「神格之物」,因此不存在「請神入水晶」之說。坊間所稱的「水晶開光」,於本館的科儀體系中對應的是「水晶加持」。詳見 水晶開光專題。
常見誤解三:加持可以自己做
加持雖較開光簡易,但仍需法脈與咒力。沒有師承的加持,等同於對著物品默念祝福,於民俗信仰中屬「個人發願」範疇,並非師父加持的層級。
如何判斷自己的物品該開光還是加持
- 物品是否具備「神格」(神像、佛像、有名號之尊像)?→ 開光
- 物品是否為「法師工具」(羅盤、令牌、桃木劍)?→ 開光
- 物品是否為「風水擺件」(貔貅、金蟾、聚寶盆)?→ 開光
- 物品是「隨身佩戴」、「祈福用」(水晶、玉佩、平安符、車掛)?→ 加持
- 不確定?→ WhatsApp 5530 3000 詢問師父
「對的科儀,用在對的物品,才有對的感應。」── 陳法齊師傅